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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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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接受公司、研究機構、專業團體,行業商會及非政府機構的申請。 申請人分為企業界別和公營界別。
申請會按以下準則予以評審:
申請機構須承擔項目部分成本:
兩類項目的最高資助金額如下:
正在或將會接受其他公共資助的項目將不獲考慮。
項目期限一般不應超過24個月。
本基金全年均可遞交申請。申請機構應仔細檢查其申請內容,並提供所有必須的證明文件,以減少處理申請的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