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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获批后,秘书处将按照协定阶段成果和开支附表监察项目。
申请机构须提交周年审计帐目及最终审计帐目,直至项目完成。
秘书处将在项目开始后首6个月内,实地审查申请机构的编制及项目进度,并会跟进处理任何不当或违规情况。如有必要,秘书处或会在项目期间安排后续实地审查。
公营界别研究机构*的拨款时间表总结如下:
公營界別研究機構*以外的申請機構 (包括企業界別及公營界別研究機構聯合提交的申請)的撥款時間表總結如下:
* 公营界别研究机构包括汽车科技研发中心,香港应用科技研究院,香港纺织及成衣研发中心,物流及供应链多元技术研发中心、纳米及先进材料研发院、受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的本地大学,以及由香港特區政府創辦的大學
管理委员会及政府保留暂停或终止资助批准项目的一切权利。如终止资助,申请机构或须退回基金就项目发放的所有/部分拨款,以及所有行政、法律费用及其他开支和利息。